84620398 發表於 2017-10-12 10:10:58

经典全本--女刑警手记——我经历的离奇案件

本帖最後由 84620398 於 2017-10-12 14:25 編輯

五一黄金周的第四天,市垂钓协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了一场钓鱼比赛。当天早上,100多名垂钓爱好者齐聚在贯穿本市的玉阳河两岸。随着口令员一声令下,参赛者上饵甩杆,忙得不亦乐乎。听说是按重量计成绩,第一名的奖金为5000元,这也不算是小数目了。
  上午的比赛刚进行没多久,一个50多岁的老工人将杆甩的远了些,鱼钩似乎钩住了水下的什么东西,拽了半天说啥也抻不上来。无奈之下,便央求附近几个年轻人下去掏摸。
  天很暖,河水也不是太深,两个热心小伙子脱了衣裤下了水。摸着鱼线淌水走到了位置,伸手在水中划拉了几下,然后抬起来一个棕色皮革质地的旅行袋。
  将旅行袋搬上岸后,边上的人都说打开瞅瞅,没准里面有什么值钱玩意儿。打开一看,里面满噔噔装的竟是几截人类的胳膊和大腿。那个老工人当场心脏病突发晕了过去,被紧急送往医院,其他人也都吓得够呛。附近比赛的和看比赛的人一听说钓鱼都钓上死人了,全围过来看热闹。大赛组织者一看都这样了,立刻终止了比赛,并将电话打进了刑警队。

日期:2010-2-3 8:51:00
  (2)
  接到报警,刑警队赶到了现场。疏散了围观群众,拉好隔离带后,就见一个水淋淋的棕色旅行袋扔在河边。这个旅行袋属于中号的,成色很新。此时袋口大敞,里面是几截泡得有些发白的残臂断腿,引得苍蝇竞相而来团团打转。
  由于拎着法医箱,我和法医老刘走在最后面。老刘探头朝袋内只瞅了一眼,立刻就说死者是个女的。我问他怎么这么快就能判断出来?老刘戴上手套,蹲下来,指着一节断臂说,看着没,这还染着好几种色儿的指甲油呢,总不见是老爷们吧。这是观察力,不是技术。
  经过拍照固定后,我们开始进一步的勘验。
  检数了一下,袋内共有6截尸块,全是死者的四肢。分别为双臂、双大腿和双小腿。其中,双臂为整根齐肩卸下,双腿是截下后从膝关节处又被斩为两段的。看创面骨骼切口,应该是钢锯之类的东西所造成的。
  老刘捏了捏死者的肌肉,按了按皮肤,慢慢地说:泡得时间不是很长,大概是昨天晚上22点到今天凌晨2点之间,具体的点儿回去再验吧。看这皮肤色泽、骨骼大小、肌肉弹性,死者应该是个年轻女性……我一边记录,一边按照他的指点,对每个尸块进行封袋。除此之外,我们还在袋内提取出若干块红色砖头和一些报纸。大队长肖天明根据经验推断,这是凶手沉尸时为了压重和运尸时防止血液沁润所用。
  由于案发现场人员聚集,脚印、车辙等潜在线索已经无法搜集了。
  抛尸地既然是玉阳河,那其他的尸块按道理也应该在这河里。我们给水务局打电话请求协助,他们派来专业打捞队,在我们的指挥下,以捞起装尸袋的位置为原点,在玉阳河上下游两公里的水域内进行细致搜寻打捞。
  十多个潜水员穿着特制的皮衣皮裤在水里搜索着,不久,又有两个同样式的旅行袋相继被找到,里面装的是仍旧是人体组织器官。看外观,应该与先前捞到的是同一名受害者。查点三个袋子里的尸块,可以拼出一个完整的人类身体,确实为年轻女性。
  见没有什么遗漏,肖天明让我和老刘回去进行详细尸检。他们则去附近摸摸线索,并对当时在场的几个群众作了仔细询问。

日期:2010-2-3 8:52:00
  (3)
  全天下来,各方面的情况汇总到了一起,也没太多有用的,只有尸检报告还能提供一些信息。
  三个装尸袋里共有14个尸块和一些内脏等器官,经检测,均属同一人。死者为年轻女性,看牙齿和骨质密度,估计在30岁左右,是被掐死的,然后用锐利刀具和钢锯进行分尸,并装在不同的旅行袋内。抛尸时间应该是在昨天晚上至今日的凌晨时分。
  副局长司马强看着法医室内码放整齐的各类物证,说:抛尸地不是第一案发现场是肯定的了。我想说的是,分尸这种事不是切蛋糕切白菜,嘁哩喀喳几下就能完事的,这耗得功夫眼儿肯定少不了。看来凶手并不担心被外人发现,估计他不是在自己家中就是在死者家中。要是在自己家,说明他是独身,或者家中其他人暂时不在,再就是有帮凶;要是在死者家里,说明俩人应该是相识的。至少,凶手也知道在短期内,死者家中没有其他人前往。再看看这些尸块,按大小、形状、质地被分别装进不同的旅行袋,看来这个凶手的心还挺细,应该是有预谋的。这三个旅行袋,虽然不是名牌,也是质量不错的,凶手的经济状况应该也差不哪去。所以,即便是买个装尸的袋子,在潜意识里都要选好的。大家顺着这个路子查吧,让各个派出所注意下近期人口失踪信息什么的。
  忙活了将近一整天,大家也都没顾得上吃饭。司马局长说,既然理完了脉络,咱明天就开始大干了,今天晚上我请大家吃个饭。众人纷纷表示赞同。

日期:2010-2-3 8:54:00
  (4)
  其他人都忙着收拾自己那一摊,我帮助法医老刘将物证进行归类封存。老刘一边收拾,一边问我刊有上一期的福彩中奖号码的报纸在哪。我说报纸我早扔了,但好像是五一那期的晚报吧,我帮你去别的科室找找?老刘哦了一声,突然想起某个装尸体袋里的报纸恰好就是五一的晚报,于是就从密封袋里找出那叠报纸翻看起来。由于过了一天,且进行了烘干处理,报纸已经干透,基本没有损坏,还能勉强辨认出字迹。
  副大队长肖敏刚好从边上走过,看见我和老刘翻着作为物证的报纸,刚要张嘴说我们几句,突然她又抢过报纸,仔细地端详起来。我凑趣地说肖姐您也买上期彩票了。
  肖敏没有理我,大声叫来其他人。她指着报纸内的一张铜版纸说,大家快看这是什么。这张铜版纸印的是某个楼盘广告,页面右上角空白处有一个不甚明显的淡黑色圆形印记。众人瞅了半天,都说,怎么那么像一块钱的硬币呢。
  肖敏指着报纸说:我父亲退休后,一直在外面摆着报摊。五一那天一大早,我们全家就去了老爷子家。我儿子特淘气,拿着老爷子准备卖的报纸乱画起来。这个圆乎乎的东西,就是我儿子用铅笔隔着报纸描拓出来的一元硬币图案啊。
  大家又仔细看了看,果然还真是一个铅笔涂抹之后留下来的硬币图案,而且看着还有点铅印的感觉,不仔细看,还有点印花的感觉。
  案情似乎有了眉目,凶手应该是当天买报纸的人。可是问题来了,根据肖敏所说,她父亲的报摊每天要卖出300多份晚报,而且老爷子也不会刻意留意哪个买报人的具体长相啊。要真想顺着报纸这条线索去寻找嫌疑人,那可就费了牛劲了。
  突然,教导员冯国立拍了拍脑袋,说这张报纸他看过。他跟我们说,五一当天,他作为我局劳动模范参加了市总工会组织的劳模大会。这种会自然是长篇大论,废话连篇,让人昏昏欲睡。于是,有的人就提前带了报纸、小说在会场上偷偷看起来。
  当时坐在旁边是司法局一个男的,那人就带了一份当天的晚报,他也借过来看了几页。由于冯国立最近准备换个房子,就特别注意了关于房产的广告,其中有一页就带有这个硬币图案。当时冯国立还以为是报纸上的印花,没想到竟然是肖敏的儿子隔着报纸在描出的硬币。

日期:2010-2-3 9:00:00
  (5)
  案情至此变得明朗起来,经请示局长后,我们立即联系到了当天大会的组织者和司法局,问清那个人的姓名和地址后,连夜驱车赶了过去。
  这个人当时正独自在家里,见我们倾巢而出,说了一句特小说性的话:我就知道你们得找我。
  通过他的供述,我们得知死者是他的情人,家是外地的,离婚后一个人到本市做点小买卖。俩人通过一些事情认识后,慢慢混到了一处。开始本是逢场作戏,可后期这个女的动了真感情,非要他跟老婆离婚。到最后,还威胁说不离婚就找司法局领导让他身败名裂。
  这个男人刚好正处于事业上升期,而且老婆还是当地一位领导的千金,离婚是万万不成的。在那个女子多次威逼之下,男人腻烦透了,连仅有的肉体感情也转化成了怨恨,终于决定下杀手以绝后患。筹划了多日,最后选择的日子就定在五一当天。
  那天一早,他的妻子跟着单位其他人去外地旅游。他参加完劳模大会,给情人打了个电话让她中午过来。女人到他家中后,俩人又商量了多时,还是达不成一致。这男的就想,那就不怪我了,都你逼的,然后卡住女人脖子将她掐死。
  看女人死了,男人将她拖进卫生间,用买好的菜刀和钢锯进行分尸。这一分,就整整分了两天。分完后,他将尸块和内脏分门别类地装在三个事先买好的旅行袋里。虽然时间长,尸块的血液基本都流干了,但他还是怕渗出来,就顺手将家中的一些报纸塞进了装尸袋。然后,趁着夜色,开车运到河边丢了进去。
  我们在嫌疑人家中的洗手间里提取到未处理干净的微量血迹和人体组织成分。经检验,与被害人同一。
  基本案情和司马局长的推理完全一致,后来我曾问他怎么这么准。司马局长说,有空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吧,做刑警的,学会适当的推理,也是很重要的。

日期:2010-2-3 9:09:00
  (6)
  案件彻底终结的那天,我们对这个房间进行解封。凶手的妻子也来了,只是拿走了家里的存折、房照、手饰等物,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后来听人说,这个房子就这样闲置着,卖也卖不成,租也租不出。同楼层的俩家邻居也觉得怪渗人的,陆续都搬走了,并连瞒带骗的将房子卖给了别人。这新搬来的俩家住户住了一段就开始纳闷,为什么这家总也看不到人呢。估计,也没人会告诉他们原因了吧。

日期:2010-2-3 9:19:00
  小广告
  犯罪现场中的某些线索根据它们自己本身的性质,是不容易收集起来检测的。当然,如果你足够细心,那么破案也就变得很容易了。
  ——詹姆斯•瑞斯
  一到入夏,攀爬阳台护栏入室盗窃的案件就多了起来。其中,某些还能演变成强 奸或者杀人的案件。有一天中午,派出所给我们打来电话,说我市旧城区的一所老式楼房内发生了杀人案,一个独自在家的女子被人杀了。
  我们到了现场一看,死者是个当天在家休班的年轻女护士。躺在主卧室的床上,脖子上有一圈青紫,是被人用手掐死的,而且裤子被褪下,生前曾遭到强暴。
  通过死者丈夫的检查,家中财物没有丢失。死者所住房间在三楼,一楼和二楼的住户都在阳台上安装防护栏,这要是大白天爬上来,先不说是否被人发现,光这胆量就不小。检验了窗户和窗台,没有发现任何指纹和足迹,也就排除了攀爬护栏后翻窗作案的可能;外房门锁也没有发现撬动痕迹,而且还装了猫眼,依据常理推断,应该是熟人叫门后实施的犯罪。
    我负责给死者照相。换角度时,我在床腿附近的一个角落里看到一张印有“通下水”等字样的不干胶小广告。这类小广告不大,但和那些办证开发票的城市牛皮癣一样顽固,一般开放式小区住户的房门都不能幸免。当时我也没有放在心上,以为是主人收集备用的,顺手捡起来放在了桌上。大队长肖天明刚好从我身边走过,伸手拿起来看了看,却一直没有放下。
  看他样子比较认真,我问他是不是发现了什么。肖天明想了一会,告诉我跟他出去一趟。
  我俩下到一楼,肖天明站在一个住户的房门前,用手摸着门板上密密麻麻的小广告,仔细地寻找着什么。没一会,他指着一个小广告,你看看是不是咱们手里这张。
  我两相比较着看了看,确实是同一家的小广告。肖天明跟我说,你对照死者家里发现的这张,仔细检查这单元的每扇房门,一层层的查,然后告诉我,哪个门上没有这个广告。
  我有些纳闷,问他,难道凶手是贴小广告的。他笑了笑,你先仔细查吧,我去别的楼洞看看。注意,一定要认真。
  按他的吩咐,我从一楼开始,挨个房门的检查着,一直爬到顶楼。我发现,这个小广告最后张贴在死者对门的邻居家。
  又过了一会,肖天明也回来了,我把发现和他做了汇报。他点点头,用手指弹了弹那张小广告说,按照这个地址把这个通下水的找来,凶手应该就是他了。
    见大家不解,肖天明捏着那张小广告,说出了自己的推理:大家看,这是咱们在死者家中发现的不干胶小广告。它的背后有贴纸,撕下去后是可以粘在房门和走廊墙壁上的。
  说着,他又拿出一张卡片状的小广告,你们再看这张,是我从其他地方捡来的。这属于名片式的,后面没有粘性贴纸,只能插在门缝和信箱里,由住户自己收集。
  肖天明将两个小广告都放在桌子上,咱们在死者家中发现的这张连后面的贴纸都没有撕,大家想想,如果你是散发小广告的,还是这种不干胶式的,你会选择粘在门上,还是会选择插在门缝里呢。
  再说另外一点。刚才,我让小桑在这个单元仔细查了查,死者邻居和一楼二楼住户的门上都有张贴,但四楼以上的住户却没有。而且,我还去其他楼洞看了看。死者住的这个单元是最中间的,东西两侧还各有两个单元。其中东侧的两个单元是整个贴满,西侧的两个单元是整个没有贴。所以,我推测,凶手应该是这个通下水的,当他张贴到死者家门口的时候与死者相遇,或许是一时见色起意,或许是二人发生矛盾,反正他实施了强奸杀人。但在临走时,却不小心将一张小广告掉在了床脚。

發表於 1970-1-1 08:00:00

84620398 發表於 2017-10-12 17:35:59

lixiang1988 發表於 2017-10-12 17: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据说,回帖是一种美德!

必须的,必须的

發表於 1970-1-1 08:00:00

lodger001 發表於 2017-10-13 11:27:15

谢谢 分享,好像很不错的样子,看看是什么东西。。

發表於 1970-1-1 08:00:00

sicker 發表於 2017-10-16 12:28:11

女刑警历害呀,破案高手。

發表於 1970-1-1 08:00:00

xyzr8431 發表於 2018-8-22 13:55:45

不错,感谢lz分享

84620398 發表於 2018-8-23 07:59:45

xyzr8431 發表於 2018-8-22 13: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错,感谢lz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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